各位同学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苏州大学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,现将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定对象

1.参评对象:全日制在校在读研究生(有固定工资者除外);

2.同一学年各捐赠类奖助学金不能兼得;

3.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、受处分者不得参评;

4.《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(2018年修订)》(苏大研〔201829号)中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评定的情况。

二、奖助学金类别及评定标准

1.周氏奖学金:1名,2500/人,参评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读博士研究生;

2.轨道交通专项奖学金:3名,6000/人,参评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读硕士研究生,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和社会活动,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,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;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,并在全国性科技创新类大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;积极参加轨道交通志愿类活动,有意愿加入苏州轨道交通并贡献力量者优先考虑。

三、评定流程

1.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苏州大学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。具体申请流程如下:

1)线上申请:

申请材料在202441017:00前以“学号+姓名+参评奖项”命名发送至邮箱jyyanjiusheng@163.com具体材料包括:

 ①《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),文件以“学号+姓名+参评奖项申请表”命名。

 ②《2023猫咪最新永久地域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自评分数统计表》(附件3)。文件以“学号+姓名+参评奖项自评分数统计表”命名。

2)现场审核:

2024411日(周四)14:00-1630在学院学术报告厅(1005-5536)现场审核申请材料,请各位参评研究生携带以下材料到场签字确认

 ①《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,见附件2,打印在一张A4上),需由德政导师和学业导师签署意见;

 ②《2023猫咪最新永久地域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自评分数统计表》(一份,见附件3),打印时选择所有列在一页;

 ③获奖证书以及各类科研成果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(论文类科研成果需有封面、目录页与论文所在页,外文论文需有图书馆检索证明)、科研成果加分认定确认书(如有,详见附件4),社会职务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,社会活动类参加、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,需按自评分数统计表填写内容排序,相关证明材料均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;

 ④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。适用于无法亲自到场参与审核的同学,需写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(被委托人必须为我院研究生且能对委托人各加分项负责)。

2.学院成立研究生捐助类学金评审委员会,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名额、结合《2023猫咪最新永久地域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(2022试行稿)》(附件1)认真评审,核心期刊目录、课题级别认定文件详见附件5-7

3.评定结果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。

4.此次评审各类科研成果和社会活动的计算日期如下:2023428日—202447日(2023级学生为入学—202447日)。

四、联系电话:65880815

附件1:2023猫咪最新永久地域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(2022试行稿).pdf

附件2: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.doc

附件3:2023猫咪最新永久地域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自评分数统计表.xlsx

附件4:科研成果加分认定确认书.docx

附件5:关于印发《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质量论文管理办法》的通知.pdf

附件6:关于印发《苏州大学核心期刊目录(人文社会科学类)(2017年修订版)》的通知.doc

附件7:关于印发《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的通知.doc